查調結果已透過簡訊通知,不合格或合格對年收入級別有疑問欲申復者請攜帶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財稅驗證明文件(「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至進修推廣部夜間班辦公室申復。

申復時間自即日起至12月01日(星期五)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補助金額因修改法規而有所不同,請參閱附件補助一覽